各二级院(部):
2019-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全校课表编制工作即将开展,为进一步规范编制工作程序,保障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,切实做好课表编制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安排
1.各二级院(部)于6月10日以前将专业教学计划表以及微调审批表交至教务处教务科2-15。
2.2019-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全校18级公共课课表将于6月24日反馈给各二级院(部)。请部分自行安排公共课教室的二级学院妥善安排好公共课教室,并于6月28日前将公共课教室安排情况上报教务处教务科。
3.课表初稿:各二级学院于7月12日以前,将完整的《2019-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××学院课表(初稿)》纸质文档(含电子文档)一式两份,交至教务处教务科和人事处进行初审。
4.课表定稿:各二级学院于8月29日以前,将完整的《2019-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××学院课表(定稿)》纸质文档(含电子文档)一式两份,交至教务处教务科和人事处进行复审,同时提交跨院(部)派课通知单至教务处备案。课表须经教务处和人事处两个单位审核确定后,各学院方可正式执行。
二、工作要求
1.为统筹安排全校教师工作量,进一步加强教师教学工作的规范管理,开课院(部)需要跨院(部)聘请教师(含管理干部、辅导员)担任教学任务时,应与拟聘请教师所在院(部)协商安排任课教师,由教师所在院(部)下达跨院(部)派课通知单,经教师所在院(部)、开课院(部)审批后,报教务处备案方可承担教学任务。开课院(部)不得私自聘请其他院(部)的教师任课。跨院(部)派课通知单见附件。
没有跨院(部)派课通知单私自承担其他院(部)教学任务的教师,该部分课时费不予发放。
2.由于课表编制工作直接关系到全校教学秩序,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负责排课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。
特此通知
附件:yl34511线路中心跨院(部)派课通知单
yl34511线路中心教务处
2019年5月27日